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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佘 东
 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食品药品监督、综治、防邪、消防、禁毒、安全生产、应急、信访、环境保护等工作。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信访局、应急办、环保局等单位。联系综治办、防邪办及驻南部队等工作。
 个人简历:
  佘 东,男,汉族,1973年7月生,四川巴中人,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现任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1997.03—1998.08 巴中地区公安处巡警支队民警
  1998.08—2002.08 巴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科员
  2002.08—2004.01 巴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科长兼任市公安局保安服务总公司会计
  2004.01—2005.11 巴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警卫处)副支队长(副处长)
  2005.11—2009.12 巴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警卫处)副支队长(副处长)兼秘书科长(其间:2009.06—2011.04任阿坝州马尔康县公安局(援藏)党委委员、副局长,2005.09-2007.07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
  2009.12—2013.09 巴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副县级),2013.05兼任巴中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3.09—2016.09 南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09-2016.11 南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公安局政委
  2016.11-2016.12 南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候选人提名人选,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6.12——     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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