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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1月考核、12月考试招聘乡镇公办学校教师和12月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最后一轮递补人员拟聘、延期体检人员及聘用手续办理等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8-05-17 16:00:52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县人社局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根据《关于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的公告》、《南江县2017年11公开考核招聘公办学校中学教师的公告》、《巴中市南江县2017年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就拟聘、延期体检人员及聘用手续办理等事项公告于后。
一、拟聘人员
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及政审考核等环节,4名同志体检放弃、1名同志怀孕延期体检外,现确定孟玉伟等21人为考试、考核招聘教育系统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8年5月17日-5月25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上述拟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南江县纪委、监察委(电话:0827-8225189)、南江县人社局纪委(电话:0827-8227362)或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电话:0827-8227499)反映或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或逾期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延期体检人员
陆芳梅申请延期体检,符合体检条件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向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606室)书面申请后,再安排体检、政审、综合考察、聘用等工作。
三、聘用手续办理
乡镇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2018526日上午9:00时,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7楼会议室领取聘用合同,在5月28日下午17:00时前将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交回南江县人社局606室集中审查鉴证。
四、温馨提示
12018528日前,仍未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5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自动放弃和解聘出现的空缺岗位进行递补。
2、根据川委办〔201430号、川人社发〔201724号文件规定,此次公开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招聘等优惠政策录用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辞聘、自动离职等视为违约。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最低服务期限承诺书经鉴证后装入个人档案。
 
附件2017年教育11月、12月考试考核招聘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后一轮递补拟聘及延期体检人员名单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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